聲音的產生需要的條件是振動。聲音作為波的一種,頻率和振幅就成了描述波的重要屬性,頻率的大小與我們通常所說的音高對應,而振幅影響聲音的大小。一般的聲音總是包含一定的頻率范圍。人耳可以聽到的聲音的頻率范圍在20到2萬赫茲之間。高于這個范圍的波動稱為超聲波,而低于這一范圍的稱為次聲波。
1聲音相關術語
頻率
赫茲是頻率單位,記為Hz,指每秒鐘周期性變化的次數。聲源在一秒中內振動的次數,記作f。
周期
聲源振動一次所經歷的時間,記作T,單位為s。T=1/f
波長
沿聲波傳播方向,振動一個周期所傳播的距離,或在波形上相位相同的相鄰兩點間距離,記為λ,單位為m。
聲速
聲波每秒在介質中傳播的距離,記作c,單位為m/s。聲速與傳播聲音的介質和溫度有關。在空氣中,聲速(c)和溫度(t)的關系可簡寫為:c=331.4+0.607t常溫下,聲速約為34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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