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2-07-18 09:57:07
怎樣掌握化學實驗現象的規律的方法
1.物質燃燒實驗都有三個明顯的現象
①放出大量的熱;
②生成了一種或幾種不同于反應物(指物質的色、態、味)的產物;
③固體直接燃燒則發出一定顏色和強度的光;氣體或固、液體轉變成氣體再燃燒則發出一定顏色和強度的火焰。(描述物質的燃燒現象,一般:一光、二熱、三生成。)
例如,鎂條燃燒的現象是:
①發出耀眼的白光;
②放出大量的熱;
③生成一種白色固體。
再如,硫磺燃燒(在氧氣中)的現象是:
①發出明亮的藍紫色的火焰(硫磺受熱先熔化再汽化最后才燃燒);
②放出大量的熱;
③生成一種有刺激性氣味的氣體。
2.加熱固體物質的實驗現象主要包括物質的狀態顏色、質量變化及產物中是否有水和氣體產生。
例如,加熱碳酸氫銨的現象:
①有一股刺激性的氣味產生;
②試管壁上有水珠生成;
③有使澄清的石灰水變渾濁的氣體生成;
④試管內的白色固體逐漸消失。
3.在溶液中進行的化學反應,實驗現象主要包括反應物(固態)的質量和顏色變化及溶液中是否有沉淀(包括沉淀顏色)和氣泡產生。
例如,在硫酸銅溶液中加入氫氧化鈉溶液的實驗現象是有藍色沉淀產生。
4.觀察和描述實驗現象的注意事項
(1)要注重對本質現象的觀察。本質現象就是以提示事物本質特征的現象。如鋁帶在空氣中燃燒時“生成白色團體”是本質現象,因為由此現象可正確理解化學變化這個概念,而發出“耀眼的白光”則是非本質現象。因此,觀察實驗現象要有明確的觀察目的和主要的觀察對象。
(2)要正確描述實驗現象。
①不能以結論代替現象。如鐵絲在氧氣中燃燒的實驗現象是“火星四射、放出大量的熱,生成黑色固體”,而不能用結論“生成四氧化三鐵”代替“生成黑色固體”。
②要明確“光”和“火焰”、“煙”和“霧”等的區別,不能相互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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