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3-01-25 19:39:45
化學實驗基本操作中的15“不”
1、實驗室里的藥品,不能用手接觸;不要鼻子湊到容器口去聞氣體的氣味,更不能品嘗味道。
2.做完實驗,用剩的藥品不得拋棄,也不要放回原瓶。
3.取用液體藥品時,把瓶塞打開不要正放在桌面上;瓶上的標簽應向著手心,不應向下;放回原處時標簽不應向里。
4.如果皮膚上不慎灑上濃硫酸,不得先用水洗,應根據情況迅速用布擦去,再用水沖洗;若萬一眼睛里濺進了酸或堿,切不可用手揉眼,應及時想辦法處理。
5.稱量藥品時,不能把稱量物直接放在托盤上;也不能把稱量物放在右盤上;腐蝕性藥品不能用紙,應用燒杯或表面皿。加法碼時不要用手去拿。
6.用滴管添加液體時,不要把滴管伸人量筒(試管)或接觸筒壁(試管壁)。
7.向酒精燈里添加酒精時,不得超過酒精燈容積的2/3,也不得少于容積的1/3。
8.不得用燃著的酒精燈去對點另一只酒精燈。熄滅時不得用嘴去吹。
9.給物質加熱時不得用酒精燈的內焰和焰心。
10.給試管加熱時,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切不可使試管口對著自己或旁人;液體的體積一般不要超過試管容積的1/3。
11.給燒瓶加熱時不要忘了墊上石棉網。
12.用坩堝或蒸發皿加熱完后,不要直接用手去拿同,應用坩堝鉗夾取。
13.使用玻璃容器加熱時,不要使玻璃容器的底部跟燈芯接觸,以免容器破裂。燒得很熱的玻璃容器,不要用冷水沖洗或放在桌面上,以免破裂。
14.過濾液體時,漏斗里的液體的液面不要高于濾紙的邊緣,以免雜質進入濾液。
15.在燒瓶口塞橡皮塞時,切不可把燒瓶放在桌上再使勁塞進塞子,以免壓破燒瓶。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