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一)招生范圍
1.除特別規定之外,各普通高中面向屬地所在片區招生。
2.廈門外國語學校海滄校區、集美中學僑英校區、科技中學思明校區、廈門二中五緣校區、廈門實驗中學西柯校區、廈門市音樂學校、翔安一中、廈門一中海滄校區、科技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同安一中濱海校區、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六中同安校區、廈門二中集美校區、集美中學后溪校區(高一年級暫定在僑英校區辦學)、廈門實驗中學汀溪校區(高一年級暫定在西柯校區辦學)、英才學校、康橋中學、廈門工學院附屬學校、國貿協和雙語高級中學、華銳萊普頓高級中學、華師希平雙語高級中學,以及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廈門外國語海滄校區、集美校區分別面向全市招收“錢學森班”50人;集美中學僑英校區面向全市招收“嘉庚班”100人,后溪校區面向全市招收“嘉庚班”50人;廈門六中東渡校區、同安校區分別面向全市招收“博雅班”50人;廈門二中五緣校區、集美校區分別面向全市招收“南強班”50人;廈門滄江高級中學“行知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廈門市翔安中學“科創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
3.廈門一中思明校區、雙十中學枋湖校區各面向片區之外招收15名普通生;同安一中輪山校區面向片區之外招收“蘇頌班”50人。
集美海滄片區、同安翔安片區普通高中面向片區之外招收部分普通生,計劃指標詳見《廈門市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冊》。
4.中等職業學校、民辦普通高中跨設區市招生,需報市教育局確認后統一發函征求生源地設區市教育局意見(內容包括招生人數、招生對象、招生辦法、收費標準等),經生源地設區市教育局同意,完成銜接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簡章,組織招生。
(二)招生類型
招生類型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部分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臺生班學生、自主招生學生。體育藝術類、創新實驗類、保送類等特殊類型招生納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疇。部分中職學校招收普職融通試點班學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安排在中考結束后進行,預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作為初中畢業的依據。報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一個項目,不得兼報。考生已被藝術類、體育類中等職業學校提前錄取的,不得再報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1.定向生招生
廈門一中思明校區、雙十中學枋湖校區、廈門六中東渡校區、廈門二中五緣校區普通生招生計劃的55%指標面向思明湖里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同安一中輪山校區普通生招生計劃的55%指標面向同安翔安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廈門外國語學校海滄校區、集美中學僑英校區普通生招生計劃的35%指標面向集美海滄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20%指標面向思明湖里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廈門一中海滄校區、廈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六中同安校區、廈門二中集美校區、科技中學翔安校區、集美中學后溪校區、廈門實驗中學汀溪校區普通生招生計劃的30%指標面向屬地所在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10%指標面向思明湖里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科技中學思明校區、同安一中濱海校區、廈門實驗中學西柯校區、松柏中學、海滄實驗中學、廈門十中、廈門第二外國語學校普通生招生計劃的40%指標面向屬地所在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符合省一級達標高中普通生填報條件且初中階段均在學籍所在校實際就讀的應屆考生(不含民辦學校接收的轉學學生)可填報定向生。定向生投檔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學校普通生最低投檔分數線下25分,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和各學科等級要求不變。定向生招生計劃未完成的,納入招生學校普通生招生片區的招生計劃。
考生填報廈門一中海滄校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定向生志愿前,應先填報廈門一中海滄校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全部三所學校的普通生志愿(學校的志愿順序不限,下同)。思明湖里片區的考生填報廈門一中思明校區、雙十中學枋湖校區定向生志愿前,應先填報廈門一中思明校區、雙十中學枋湖校區全部兩所學校的普通生志愿。
考生填報其他學校定向生志愿前,應先填報該校的普通生。
定向生的資格由報名點負責審核,并于3月17日至20日對符合填報定向生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名單報送區招考中心,由各區招考中心審核后上報市招考中心。
2.臺生班招生
持有臺灣身份證件在我市初中就讀且參加我市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可報考省一級達標高中的臺生班。中考投檔分達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可依據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3.自主招生
深化教育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科學運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果,推進“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五大學科具有特殊天賦或潛能學生招生改革,推動高中有特色多樣化發展,申報并確認創建“特色發展學校”或“特色項目”的學校可實行體育藝術類、創新實驗類、保送類的自主招生。報考自主招生的考生應具有我市普通生資格,且在學籍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
(1)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符合條件且體育、藝術方面特長明顯的學生可向招生學校報名,并參加全市統一中考。報考市直屬學校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特長測試,報考區屬學校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特長測試。測試合格且第一志愿填報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學校的,體育特長生在投檔分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65%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藝術特長生在投檔分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80%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出現末位特長測試成績同分時,按中考考生投檔位次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2)創新實驗類自主招生。科技中學“創新實驗班”、廈門市音樂學校“普通高中藝術教育實驗班”、廈門實驗中學“中國教科院英才計劃班”各面向全市招收60人。考生根據各招生學校的條件要求進行報名,經招生學校審核同意后,參加測試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后提前預錄取。
(3)保送類自主招生。廈門外國語學校(含廈門外國語學校瑞景分校多語種實驗班、廈門二中英語實驗班)、廈門雙十中學(面向華僑中學樂群班)、廈門二中、廈門六中、同安一中、科技中學、集美中學、灌口中學、翔安一中、廈門實驗中學、廈門市音樂學校、杏南中學、英才學校、松柏中學、樂安中學、湖濱中學、廈門十中、海滄實驗中學、廈門三中、新店中學等20所學校,可招收保送生。
自主招生學校應依據本校特色制定招生方案,明確自主招生條件、程序和相關要求,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備案,區屬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方案應經區教育局同意后報送。學校自主招生方案經審核后,于4月18日前公布。預錄取名單和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測試結果經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核后,于5月23日前公示三個工作日,6月1日前匯總報市招考中心。
(三)招生計劃
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詳見《廈門市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冊》。
五、志愿填報
(一)志愿設置
不設錄取批次,考生可根據招生范圍和填報條件選報35個志愿,其中,至少填報5個中等職業學校志愿。
(二)填報條件
1.廈門一中(含廈門一中海滄校區)、雙十中學(含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外國語學校(含廈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廈門六中(含廈門六中同安校區)、集美中學(含集美中學后溪校區)、同安一中(含同安一中濱海校區)、廈門二中(含廈門二中集美校區)、科技中學(含科技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實驗中學(含廈門實驗中學汀溪校區)等9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或建設校: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五個維度全部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為C級以上(含C級)且至少兩科達到A級或三科達到B級;實驗考試均合格。
2.松柏中學、海滄實驗中學、廈門十中、翔安一中、海滄中學、灌口中學等6所省級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基地建設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五個維度全部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為D級以上(含D級)且至少三科達到C級;實驗考試均合格。
3.湖濱中學、廈門三中、杏南中學、廈門第二外國語學校、同安實驗中學等5所省一級達標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五個維度全部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為D級以上(含D級);實驗考試均合格。
4.其他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中思想品德和學業水平兩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達到D級以上(含D級);實驗考試均合格。
5.五年制高職(藝術類、體育類除外):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中思想品德和學業水平兩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達到D級以上(含D級),其中要求面試的專業應經面試合格(面試比例為1:1.5)。
6.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和藝術類、體育類五年制高職: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中思想品德和學業水平兩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
7.在廈國家級、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本市其他中等職業學校和本市以外的中等職業學校:參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報,其中現役軍人子女、持有臺胞證在我市初中就讀且參加我市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全市范圍內任選中等職業學校就讀(專業由學校根據中考成績進行調劑)。
考生報考廈門市音樂學校、中央音樂學院鼓浪嶼鋼琴學校、廈門藝術學校、廈門市體育運動學校等藝術類、體育類中職學校時,只能選報一所學校。
(三)填報方式
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具體辦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發布。
考生及家長應詳細閱讀《廈門市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冊》和“志愿填報說明”,在中考成績公布后于規定的時間在指定的網站填報志愿,并對所填志愿負責。志愿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六、錄取
在考試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五個維度等級條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升學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一)投檔程序
1.在符合等級條件的情況下,按升學投檔分數對考生進行排序,確定投檔位次。
2.根據考生的投檔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順序檢索,確認符合學校(專業)的投檔條件后投檔。
(二)投檔說明
1.投檔條件包括各項目等級、招生指標、分數控制線、降分投檔條件、招生片區、體檢條件等。
2.考生投檔位次的確定:⑴投檔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⑵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據以下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位次:①數學成績;②語文成績;③物理化學卷面成績總和;④英語成績。
3.各校(專業)投檔與錄取比例為1:1。
4.普通高中的投檔劃定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5.報考五年制高職的考生應為初中應屆畢業生,由市中招領導小組根據中考成績劃線錄取,原則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80%,藝術類、體育類專業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60%。
(三)照顧錄取
1.下列考生享有加3分照顧分的政策
(1)本人或其父(母)獲設區市以上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稱號。
(2)戶籍在我市的歸僑和歸僑子女。
(3)戶籍在我市的臺灣省籍(含金門、馬祖)考生。
(4)持臺灣身份證件的考生。
(5)戶籍在我市的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少數民族考生。
(6)根據有關高層次人才政策,未享受過人才子女就學照顧政策的第一類高層次人才的子女。
2.下列考生享有加12分照顧分的政策
(1)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以上(含一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含三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駐邊遠艱苦地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2)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犧牲的軍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5)公安英模或消防救援人員英模的子女。
(6)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的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7)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3.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1)現役軍人、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2)有獨立生活和學習能力的殘疾考生。
(3)戶籍在我市的少數民族考生。
4.照顧對象僅限應屆生。考生若同時享有多項加分或同等條件優先錄取政策項目的,在錄取時按其中最優惠的一項錄取照顧政策執行。
5.照顧錄取辦理程序
照顧錄取辦理程序由市招考中心另行發布。
(四)錄取工作說明
1.錄取工作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具體事務由市招考中心負責。
2.投檔分數線由市中招領導小組劃定,報市招委會批準后公布執行。
3.各類招生學校對投檔名單進行錄取審核,報市招考中心核準錄取,錄取通知書由錄取學校負責發放。
4.被集美海滄片區和同安翔安片區學校錄取的思明湖里片區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思明湖里片區內學校就讀。
5.根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本市學籍初中畢業生若要到其他設區市就讀普通高中,須參加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并經該設區市中招機構辦理錄取手續,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學籍。
七、體檢
考生的身高、視力等相關數據以該生初三年的健康檢查為依據,初三年未進行健康檢查的考生,應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并于報名時提供相關材料。
除經省教育廳、市教育局依照有關規定批準的專業外,各招生專業均不得自定招生的男女比例和各種健康標準。
八、規范招生行為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各校有關人員應認真學習、準確掌握、嚴格執行招生的各項政策規定,未經市中招領導小組統一審核不得擅自招生。
學校要認真執行招生政策規定,不得用虛假信息誤導考生和家長,不得派人或通過電話、信件等對學生和家長的志愿選擇進行干預,不得向應屆生所在學校索取考生及家長的有關信息,不得擅自承諾減免入學收費等辦法吸引考生,不得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
市、區教育紀檢監察組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強化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對違反《廈門市教育局關于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的若干規定》及本方案的單位,一經發現,將予以通報批評,責令立即糾正,并建議有關部門取消各級文明校園評選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