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上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5-02-22 09:30:02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5年浙江寧波中考體育考核實施方案,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2025 年寧波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體育考試實施方案
一、考試目的
通過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并將考試成績計入升 學考試成績,激勵學生自覺地參加經常性體育鍛煉,形成健康第 一的理念和習慣,掌握運動技能,增強身體素質,提高健康水平; 進一步促進學校落實教會、勤練、常賽的體育教學改革,切實增 強體育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參加對象
報名參加 2025 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
三、考試項目、分值、評分要求及標準
(一)考試項目及分值
根據教育部《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國家學生體 質健康標準》,體育考試項目分為學校日常體育項目和集中考試 項目,集中考試項目分為 必測項目和選測項目,考試分值 40 分。
1.學校日常體育項目:按體育與健康課和《國家學生體質健 康標準》要求,結合學生平時參與課內外體育活動的表現進行綜 合評定,分值 10 分,大市外回中心城區考生及往屆畢業考生無 學校日常體育項目。
2.集中考試項目:
( 1) 必測項目:中長跑(男生 1000 米,女生 800 米),分
值 10 分。
考生最多可以參加 2 次中長跑測試,記錄其中最好的一次有 效成績。參加第一次中長跑測試后,若考生對測試成績不滿意, 可以在測試結束 48 小時內,通過學校向當地體育集中考試組織 實施機構(直屬學校報市教育考試院)提出第二次中長跑測試申 請, 由該機構統一安排測試。
( 2)選測項目:選測項目由5個項目組成,即游泳、足球運球和3個隨機項目,3個隨機項目在50米跑、立定跳遠、跳繩(60秒)、擲實心球(2千克)、籃球運球投籃、引體向上(男生)或仰臥起坐(女生,60秒)等6項中公開抽簽產生。考生可在5項選測項目中自主選擇2個項目進行測試,分值20分;其中游泳選測項已于2024年9月完成,已參加游泳選測但未獲滿分考生可在另外4個選測項目中增測1項,取最高2項成績。
( 二)評分要求和標準
學校日常體育項目考核工作按附件 1 執行;集中考試項目考 試辦法和評分標準按附件 2、3 執行。
四、考試時間
1.學校日常體育項目考核工作應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結束。
2.集中考試項目( 除游泳外) 各區(縣、市)教育局于 4-5 月組織,集中考試應于 5 月 10 日前結束。
五、有關規定
(一)考試項目組織
學校日常體育項目考核方案報所在區(縣、市)教育局核準, 由學校自行組織,考核結果按規定公示。集中考試項目由所在區 (縣、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學校做好考生集中考試報名工作。2025 年繼續采用獲得國家體育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或具有法 定檢測資格機構出具檢驗檢測報告的專用測試器材進行考試,考 生使用準考證、IC 卡等,記錄考試成績,實行電子化管理,并 全程錄像監控。
( 二)報名與成績互認
1.大市內應屆、歷屆初中畢(結)業生向初中學籍所在學校 報名, 由其學籍所在學校統一完成網上報名。
2.大市內回戶籍地考生可在原就讀學校報名參加集中考試 項目測試,也可以向戶籍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名參加集中考試項目 測試。學校日常體育項目成績由就讀學校考核并提供成績證明, 并報就讀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3.大市外回戶籍地及往屆畢業考生須回到戶籍地教育行政 部門報名參加集中考試項目測試,除參加必測項目中長跑外,還 需選擇 3 項選測項目,其中已參加去年游泳選測但未獲滿分的考 生可在另外 4 個選測項目中增測 1 項,取最高 3 項成績;4 項成 績總分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成績。
( 三)免考及緩考( 申請表見附件 4)
1.根據《國家教委關于印發<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基〔1997〕18 號)規定,對確實喪失運
動能力的殘疾考生(具有殘聯核發的殘疾證書并經縣級以上醫療 部門喪失運動能力的鑒定),經審批免于參加體育考試,體育中考成績以滿分計入總分;對其他殘疾考生(具有殘聯核發的殘疾證書)或因疾病免修體育課的,經審批可以免于參加體育考試,體育中考成績以60%計入總分。集中考試前因病或受傷不能參加的,則該項成績以6分計入體育總分;心、肺、肝、腎等有嚴重疾病,不適合參加中長跑、游泳、50米跑、跳繩等激烈運動的學生,不得參加上述項目的考試,該項成績以6分計入體育總分。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須持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附診斷病歷原件和復印件)。
2.集中考試前發病或受傷者或女生例假期間,由學校統一在 考試現場辦理緩考申請手續,經核準后可以參加統一組織的緩考。
3.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集中考試,如自行放棄考試項 目,則該項目作零分處理,已測項目按實際得分計入總分。無故 不參加體育考試者,不予錄取到高一級學校。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領導。全市體育考試工作由市教育局指導實 施,市、區(縣、市)兩級要分別成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 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體育考試工作的管理、協調和監督, 確保考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并安全實施。各學校也應成立相 關領導小組,確保學校考試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市中招辦負責 監督指導。
( 二)加強組織宣傳。體育考試工作是對學校體育教學質量 和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的檢驗。各地(校)要充分認識體育考試工 作的重要意義,要加強宣傳教育,幫助學生、家長了解體育考試 的目的和意義。按照學校體育工作要求,統籌安排體育課、大課 間及課外活動,強化常態、科學的鍛煉,持續提升學生體質健康。
(三)加強安全保障。體育考試前,各學校要開展安全教育, 組織考試項目適應訓練,加強科學指導,防止傷害事故發生。組 織參加考試,要根據考試時間安排,派出校領導和教師組織學生 赴考,加強往返途中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各考點實施 主體要落實考試安全責任,必須配備醫護人員,排查、消除場地、 器材設備等不安全因素,強化過程監控,確保體育考試順利安全 舉行。考生要注意考試前身體狀況,既不能隱瞞病情,也不能虛 報疾病,不參加與自身身體狀況不適宜的項目測試。
( 四)統一測試標準。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實際制定本 地區體育考試實施方案,中心城區體育考試由寧波市教育考試院 召開體育中考協調會,各有關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各地考試方案 請于 2025 年 3 月底前報寧波市教育局體藝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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