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5-03-10 22:24:06
(一)主語
1.多表示人或事物。作為被陳述的對象,在句首能回答“誰”或者“什么”等問題。
例1:今天晚上‖特別冷。
例2:[明天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走出戈壁灘了。
2.以動作、性狀或事情做陳述的對象的主語句。
例如:笑‖是具有多重意義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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