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5-03-30 23:12:19
2. 各類儀器的使用注意事項
(1) 試管:反應液體的體積不得超過試管容積的二分之一,加熱時不超過三分之一,加熱前要先將試管外壁擦干,用試管夾從下方套入試管從上至下三分之一的位置
(2) 燒杯:反應液體的體積不超過燒杯容積的三分之二,加熱時下方墊石棉網
(3) 燒瓶、錐形瓶:使用規則基本同燒杯
(4) 滴瓶:滴管專用,用后不得沖洗,不得混用
(5) 細口瓶、廣口瓶:不得直接加熱,細口瓶盛放堿液要用橡膠塞,因為堿可以和玻璃中的二氧化硅反應
(6) 量筒:不可加熱,不可以作為實驗容器,不可以量取熱的溶液或液體,這樣會使得刻度受熱膨脹而不準確
(7) 漏斗:過濾時漏斗頸尖端應該緊貼承接濾液的容器內壁
(8) 蒸發皿:能耐高溫,但不宜驟冷
(9) 冷凝管:冷凝水從下口進、上口出,另外,易見光分解的物質要裝在棕色瓶中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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