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長沙教育 2025-04-01 22:33:37
五、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嚴格按《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2〕450號)執行。嚴禁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禁越權設立收費項目、未經審批收費或突破已經審批的收費標準收費。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圖書館查詢、午休管理服務、自行車看管、取暖、降溫、飲水、商業保險、校園安全保衛、軍訓(除伙食費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等費用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六、住宿費。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向住校學生收取住宿費。公辦普通高中和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住宿費嚴格按《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學校學生公寓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3〕611號)執行。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民辦中小學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4〕307號)規定,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校住宿費報市、縣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同級教育部門核定,營利性民辦高中學校住宿費報市、縣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同級教育部門備案。
七、校內課后服務收費。義務教育學校校內課后服務收費嚴格按《長沙市教育局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長沙市財政局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長沙市義務教育課后服務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長教發〔2024〕18號)執行。
八、保險費。學生保險必須堅持自愿投保的原則,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保險公司購買。校方責任險在學校的公用經費中支出。
九、嚴格教育收費紀律。學校的學費收入和政府撥付的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要嚴格按相關財經規定使用,任何部門、單位不得擠占、平調挪用,違者將嚴肅查處。學生入學后因故退學、轉學或請假的,除已終結商品買賣和勞務服務關系的代收費項目外,其它收費由學校實行按月退費(學年按10個月計算)。中途轉入的學生,按實際在校月數和應分攤的收費標準收費。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收費。按照全市優化營商環境網上辦、掌上辦要求,鼓勵通過合法的在線支付途徑繳納學費。
十、堅決制止中小學教育亂收費,加大治理補課亂收費力度。中小學收費嚴格按《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2〕643號)、《關于2024年進一步加強教育收費治理工作的通知》(湘治教費辦通〔2024〕2號)等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嚴禁中小學補課亂收費和違規開展小語種培訓收費,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暗示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包括校外體藝類課程培訓、集訓,嚴禁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嚴禁違規以課后服務名義亂收費。嚴禁違規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嚴禁民辦學校亂收費。嚴禁違規征訂教材教輔資料亂收費。嚴禁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亂收費。嚴禁學校和教師向學生或家長推介第三方機構公眾號、小程序、APP產生的收費二維碼(含鏈接),嚴禁以信息化教學或分班教學為名,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電子學生證或教育APP。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嚴格執行中小學收費按學期收取,收費遵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原則,對同一學校同一年級的學生不得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嚴格按《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長沙市教育局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長沙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長發改價費〔2024〕11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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