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5-05-30 09:43:53
■兼稱
如《游褒禪山記》“四人者,廬陵蕭君圭君玉,長樂王回深父,余弟安國平父、安上純父”,前兩人兼稱籍貫、姓名及字,后兩人先寫與作者關系,再稱名和字;《五人墓碑記》“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前兩人兼稱官職、字和姓,后一人稱字和姓;《梅花嶺記》“督相史忠烈公知勢不可為”,兼稱官職與謚號,“馬副使鳴騄、任太守民育及諸將劉都督肇基等皆死”,兼稱姓、官職和名;《促織》“余在史館,聞翰林天臺陶先生言博雞者事”,兼稱官職、籍貫和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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