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方都市報 作者:朱鵬景 2017-02-23 10:02:14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粵教體函〔2014〕4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做好2017年我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考體育的目的和要求
中考體育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貫徹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改革、完善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制度,促進社會、學校、家長對學生體質健康狀態的關心和重視,切實增強學生體質的重要措施。各區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對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的組織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中考體育考試實施方案,確保中考體育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中考體育內容
2017年我市中考體育內容包括學生初中三年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下稱《標準》)測試成績及體育考試成績兩方面。
體育考試成績分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
1.必考科目——長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或100米游泳,由考生自主選擇一項。
2.選考科目——在三級蛙跳、投擲實心球、足球25米繞桿運球、一分鐘跳繩、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五個項目中,由考生自主選擇一項。
各學校須對考生報考項目給予科學、合理的指導,并認真做好備考工作。
2017年3月9—15日中考報名期間,考生必須同時在珠海招生考試網(www.zheec.net)上選定體育考試項目,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三、中考體育成績計算辦法
(一)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單科成績滿分為45分,計入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分。
(二)2017年我市中考體育單科成績由《標準》測試成績(占5%)和體育考試項目成績(占95%)組成。其中:
1.初中三年級學生《標準》測試成績及格者得滿分,不及格者不得分。各學校將《標準》測試成績制成紙質(蓋單位公章)和電子文檔各一份,區屬學校先報區教育部門匯總,區教育部門和市直屬學校于4月29日前報送市招生辦。
2.體育考試項目成績取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兩科考試成績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三)社青考生
1.應屆生:中考體育成績計算辦法同上,《標準》測試成績由現學籍所在學校提供,并加蓋公章。
2.往屆生:中考體育考試成績占100%(不需提供《標準》測試成績),其它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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