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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英文寫作常見弊病列舉及分析
隨著英語學科中考題型改革的發展,在宏觀指揮棒的影響下,初中生英文寫作能力的培養正日益得到廣大中學英語教師的重視。然而,由于主客觀存在的種種復雜原因,使得相當一部分中學生對英文寫作懷有畏懼情緒,一些英語教師也在如何全面提高初中生英文寫作能力方面缺乏有效的措施。對此,本文就平時教學英語寫作中的常見弊病出發并作適當的評析,以資同行參考。
1.中心不明,切題不準
英文寫作與中文寫作一樣也要求文章內容主旨要明確,即要有一定的中心事件并體現一定的中心思想。但初中生在英文寫作中常忽視這個重要問題,原因是他們把主要精力放于如何使 句子表達正確上。事實上,許多英語教師在批閱學生英文習作時也往往以發現學生的語句錯誤為重點, 這也有意無意地給學生的寫作起到了導向作用。在此影響下,學生的英文習作常顯得結構松散,“流水賬”特點明顯,令人有言之無物的感覺。很多學生在動手寫作前缺乏必要的“審題”環節,所寫內容與作文材料之間沒有合理聯系,與文章所要體現的主旨有較大的偏離。所以,盡管有些學生語言功底挺不錯,語言表達流暢,語誤也很少,但終因“切題”不夠準確,捕捉信息不夠全面而導致不能拿到高檔分。
2.文法生硬,內容單薄
我們固然不能要求初中生的英文寫作要有很高的文采,但也不能不對其篇章的完整性有個最起碼的要求。然而在現行的英文寫作訓練(包括中考寫作要求)中,也許是為了易于題目的表述和操作評價的緣故,初中生往往只要求按圖畫內容寫6至8句話或一篇80字左右的短文。這使得許多初中生在寫作中順理成章地以“寫足字數”而不是以“完成文章”為目的。這樣的結果是文章中單句獨立性過強,連詞很少得到自然恰當地運用。從文章整體角度看,句與句之間有較為明顯的割裂感,銜接性不夠,缺乏語言的流暢與連貫,顯得生硬。甚至也有些同學對文章字數計算非常“精確”,剛好達到6句或大約80個字即停筆,自以為已經符合寫作的要求。而事實上,這類文章往往給人以過于“粗線條”的感覺,因為篇幅過于短小,內容不夠翔實而顯得單薄不夠豐滿,因而不太可能得到較高的評價。
3.標點符號誤用
英文的標點符號與中文的標點符號總的來說較為一致。另外,標點符號畢竟只是一種輔助文章內容表情達意的停頓性符號,其本身在文章中不起主導性作用。這兩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們很多的英語教師自身也對英語中標點符號的使用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然而,正是這種漠視滋長了學生對標點符號運用的隨意性。因而,目前中學生英文寫作中標點符號誤用的現象相當普遍,這也多少給作品的整體美感帶來了些負面影響。
錯誤一:*I like apples、bananas、 pears、 oranges and so on.
評析:英語中無“頓號”,句中的“頓號”應當改為“逗號”。
錯誤二:*I'm a middle? school? student。
評析:英語中的“句號”為實心小圓點,句中的“。”應改為“·”。
錯誤三:*There were many kinds of animals on the farm, cows, dogs, chickens, pigs……
評析:英語中的“省略號”為三點,中文中的“省略號”才是六點。
錯誤四:*The name of the library book was 《Red Star Over China》.
評析:英語中的書名號以“雙引號”表示,所以應改為“Red Star over China”。
錯誤五:*We have a new classmate this term , his name is Jack, he comes from America..
評析:這是受中文影響在學生標點使用中存在最廣泛的“逗號錯誤”。英語中如果兩個陳述句結構、意思完整則通常以“句號”結尾,這一點與中文中可以連續在幾個完整的句子后加“逗號”截然不同。所以,例句中應該把兩個“逗號”都改為“句號”。
錯誤六:*He said I will go with Mike.
評析:這句直接引語錯在標點漏用,并引起了歧義。正確的寫法應當是
He said:"I will go with Mike."
4.文化差異錯誤
文化差異錯誤在中學生寫作中存在范圍較廣,出現頻率也較高,其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中西方語言文化的差別。這類錯誤以其明顯的漢語化特點使英語表達變得不合乎習慣,因而嚴重影響了中學生英文寫作的質量。下面列舉初中生英文寫作中一些最常見、最基礎的語言錯誤。
例一:*My name is Mǎ Xiǎo Míng . His name is Wáng Gǎng.
英語中沒有漢語的聲調符號,名字的拼寫有固定的要求,所以上句中名字的正確寫法應當是:Ma Xiaoming, Wang Gang。
例二:*Hang Zhou is a beautiful city.
城市等地名的書寫應連在一起,如Beijing,Hangzhou,Fujian,Xiamen, Xi'an等,不能象拼寫人的名字那樣分開寫。
例三:*Mr Robert lives next to Uncle Smith.
Mr,Mrs,Miss等稱呼詞應放于“姓”的前面,這一點中學生基本上比較清楚,之所以犯*Mr Robert這種錯誤是因為他們不知道Robert在英語中是用作“名”而不是“姓”。*Uncle Smith這種表達錯誤是因為學生按照自己的推測,以為uncle一詞與Mr等詞一樣也應置于“姓”的前面,而事實上uncle,aunt這類稱呼詞是放于“名”而不是“姓”的前面,如Uncle John,Aunt Mary等。例句中的Smith是一個“姓”,因而不能與uncle連用。
例四:*I and my father like playing basketball.
*Tom very likes China..
*He studied not very hard.
*A book is on the desk.
*In the shop the people are very friendly. (商店里的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很好。)
以上的錯句在初中生的英文寫作中出現頻率很高,我們能清楚地看出其表達的漢語化傾向。面對一個單句,學生在思考后往往能自行改正,但在實際寫作中卻總有為數不少的學生屢屢犯錯。其中there be句型的運用以及介詞結構作定語時的位置這兩項內容犯錯率更是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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