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莞市教育局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7-23 13:54:05
5.考試成績呈現方式。考試成績以分數和等級兩種方式呈現。
計分科目: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等10科,考試成績分別按不同的權重比例折算后計入學業考試成績。物理、化學、生物等3科的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及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兩部分合成,其中筆試成績占90%,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占10%。各科的卷面分值和權重比例如下表:
科目 | 卷面分值(滿分) | 權重比例 | 備注 |
語文 | 120 | 1 | |
數學 | 120 | 1 | |
外語 | 120 | 1 | 含聽說考試 |
道德與法治 | 100 | 0.7 | |
歷史 | 100 | 0.5 | |
地理 | 100 | 0.5 | |
物理 | 100 | 0.8 | 含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21分 |
化學 | 100 | 0.8 | |
生物 | 100 | 0.5 | |
體育與健康 | 100 | 0.6 | |
按權重比例折算后,總分為800分。 |
等級科目: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3科,不納入計分科目,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等級劃分及細化具體辦法根據當年實際情況確定。
6.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辦法。依據義務教育物理、化學、生物課程標準,以課程標準列出的必做實驗為考試內容。全市統一命題、統一制定評分標準。每年將提前在3月份公布當年的實驗操作試題,同時公布當年考試所需的實驗器材目錄。考試安排在每年5月中下旬。考試時,每名考生隨機抽取物理、化學、生物其中一科的一套試題進行實驗操作考試。考試所得的成績即為理化生實驗操作的總成績(滿分為21分)。考試過程中采用專門考試系統進行考務管理和全程攝像。
(二)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深化考試評價改革的一項重要制度。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是整體反映學生初中階段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客觀記錄初中學生成長過程的突出表現,為落實因材施教、促進學生成長提供依據。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其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作為學生畢業升學的重要依據。
1.評價內容。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基于初中學生發展的年齡特征,結合我市教育教學實際,按上述五個維度進一步細化形成我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
2.評價方式。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采取寫實記錄、評語評價與重要觀測點計分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寫實記錄指在學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能夠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具體活動中收集的相關事實材料、成果證明。寫實記錄由學生登陸東莞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如實錄入,班主任審核。記錄采取“誰實施誰記錄”的做法,由組織實施方在活動結束后及時將學生參與情況記入信息平臺。記錄要客觀真實、有據可查。評語評價包括學生自我評價、同學評價、教師評語和家長評語等四部分內容,重點描述學生的基本素養、特長和潛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根據學生的學段和年齡特點,在綜合素質評價五方面內容中,分別選取同樣數量的基本適用于全體學生、較好反映學生成長變化和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并具有較強代表性與典型性、可測量可評價的關鍵事項,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計分的重要觀測點,按學期進行計分,反映學生特長發展和個性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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