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莞市教育局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7-23 13:54:05
3.完善名額分配辦法。市教育局將完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辦法,每所優質高中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比例不低于50%。
4.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及分值。嚴格按省的要求,從2017年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取消國家規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項目。規范執行國家規定的特殊群體等加分政策,嚴格限定加分范圍,嚴格控制加分分值,規范資格審核程序,實行加分項目、分值、資格和名單公示制度。
5.加強招生信息監管。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條件、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等招生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確保招生過程公開透明,結果公平公正。杜絕虛假招生,宣傳欺騙等誤導學生的行為。規范成績發布,不得炒作考試“狀元”和升學率等。嚴禁各初中學校以學業考試成績和升學率排名排隊、表彰獎勵。
6.健全管理監督機制。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建設,加大學校招生誠信機制建設,構建科學、規范、嚴密的考試安全體系,提高考試法治化水平。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建立完善監督檢查、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按國家規定嚴肅查處、堅決打擊違規違紀行為。嚴肅查處招生學校無計劃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和擅自提前組織招生、利用中介機構非法招生、招生亂收費和有償招生的行為。
7.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注冊入學機制。加大職業教育方針政策、辦學情況、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傳力度,促進社會了解職業教育,引導學生發現職業樂趣,感受職業教育特色與魅力,增強招生吸引力。各初中學校要合理引導初中畢業生有序分流,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確保我市普職招生比例大體相當。進一步擴大面向初中畢業生中高職貫通(含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試點院校的招生規模,不斷優化專業結構,拓寬職業教育人才培養上升通道,提升中等職業教育吸引力。
8.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137號),按照積極穩妥、因地制宜的原則,合理調配教育資源,進一步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升學的政策,保障隨遷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
(五)探索利用先進技術手段進行考試的新方式
理化生實驗操作、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考試時,應注重考察學生的實際動手能力、美育鑒賞能力,避免過度依賴傳統的筆試手段,形成新的應試模式,我市將積極探索利用先進技術手段進行考試的新方式。同樣,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也依托先進技術手段提供事實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市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明確責任,扎實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锕ぷ。改革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并成立東莞市教育局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母锕ぷ餍〗M,由市教育局主要領導和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統籌和組織改革工作的實施。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專家顧問團隊和校長顧問團隊。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基礎教育和信息化科,負責改革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二)深化教育教學改革。落實《課程方案》,嚴格執行校歷,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道德與法治、理化生實驗操作、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和綜合實踐活動等課時。加強學生學業生涯規劃的指導,培養學生自主發展能力。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隊伍、命題隊伍的培養和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提升教書育人水平,切實實施素質教育,確?荚囌猩途C合素質評價工作客觀公正、科學有效地進行。積極發揮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對初中教育教學質量檢測和診斷的功能,促進初中改進教育教學,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學習壓力。加強督導,定期對初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把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作為評估鎮(街、園區)和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強學校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加強考試條件建設,開展標準化考點建設,維護平安考試的良好環境。確保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經費,學校承擔部分可從生均公用經費中開支。加強考試機構及其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設。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卷庫建設,建立和完善命題組織保障和審查制度,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提高考試命題質量和水平。嚴格對試卷命題、印制、運送等環節的保密要求,確保試題試卷安全。
(四)做好宣傳引導工作。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锷婕扒Ъ胰f戶,關系百姓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鎮街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認真做好考試招生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引導學生家長和社會更加關注學生的健康成長。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等惠民政策的宣傳,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本實施意見自2018年7月2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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