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3-14 14:12:02
(二)指標到市
1.考試組織、考試科目和成績認定
(1)考試組織由各地級市教育局(招生辦)負責。
(2)考試科目為考生所在地級市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
(3)成績認定由考生所屬地級市教育局(招生辦)負責。
(4)報考美術類專業考生還須參加招生院校單獨組織的相關術科考試,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面試。術科考試、面試的地點和時間以及術科考試、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與全省統考要求相同。同類術科考試和面試合格成績可在各招生院校間互認為合格等級(即60分)。招生院校須將術科考試、面試合格名單在各市普通高中投檔前報相應市招生辦(具體時間由招生院校與相關市招辦協商后確定)。
2.錄取方式
(1)韶關和汕頭2市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各自劃定本市“指標到市”招生文化課錄取分數線。指標到市的錄取分數線、投檔時間要與本市高中階段錄取分數線、投檔時間同步向社會公布并報省教育考試院(中招處)和相應招生院校備案。
(2)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生源地所在市劃定的“指標到市”文化課錄取分數線,并符合招生學校提出的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錄取條件(報考美術類專業考生術科考試合格,報考學前教育專業考生面試合格)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由相應的市招生辦依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通過“廣東省高中階段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中招平臺”)在普通高中錄取結束前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依據考生文化課成績,結合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招生院校擬錄取名單在各市投檔后一天內通過省中招平臺報省招生辦審核,省招生辦在規定時間內確認錄取。
(3)考生被錄取后,原則上不能退檔,不能轉學,不能轉專業,否則取消當年錄取資格。同時,生源所在地招生辦對被錄取考生檔案作掛檔處理,即不能再投檔參與當年高中階段學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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