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 2019-06-03 15:57:07
(四)規范職校招生行為
職業學校招生按計劃按志愿錄取,凡已按志愿投檔錄取的考生,其他職業學校不得再登記注冊、重復錄取,更不得在校際之間惡意競爭。各類職業學校不得將招生指標任務與教職員工的職稱評聘、評優晉級直接掛鉤。要進一步加強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堅決杜絕買賣生源、有償招生等違法行為。各職業學校不得雇用在校學生及社會中介機構組織生源介入招生工作,不得向生源學校教師及其他相關人員支付與招生有關的任何費用。嚴禁初中校教師為招生學校組織生源及包辦學生志愿填報等手續,嚴禁任何學校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嚴肅查處學校和社會培訓機構亂宣傳、亂招生、亂收費、亂辦學等問題,嚴肅查處中介機構和委托個人參與招生的問題,嚴肅查處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損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規案件。各級各學校招生工作要嚴格規范和控制招生宣傳費用,不得直接將招生經費與招生人頭掛鉤,堅決制止以經濟手段強拉生源、有償招生等違紀違規現象。
(五)嚴格執行政策規定
1.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都必須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凡不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均作為輟學,納入當地年輟學率統計之中,不能取得初中畢業證書。
2.往屆初中畢業生不得報考四星級普通高中,如招生區域內無四星級以下公辦高中,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公布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的學校名單。學校和個人不得提供虛假證明,經教育行政部門核查確屬弄虛作假者,取消學生錄取資格,給予學校和責任人紀律處分。
3.對身體殘疾但不妨礙文化學習、生活能自理的考生,錄取時一視同仁。
4.今年加分政策參照《鹽城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性加分辦法》執行(上級有新規定的,按要求執行),符合規定的考生,按要求提供準確的證明材料,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核手續,按相應規定加分投檔。
5.各普通高中、職業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教育收費政策,不得以任何名義高收費招收學生,不得擅自收取未經批準正式錄取的學生任何費用。嚴肅查處各類學校違規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嚴肅查處以合作辦學或民辦學校為名亂收費、高收費。
七、組織領導
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要求高。為切實維護考生利益和社會大局穩定,確保考試招生的順利、平穩進行,鹽城市中考中招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統籌協調、監督指導等各項工作。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對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領導。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具體負責部門和單位,保證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各縣(市、區)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招生部門和相關科室操作實施,招生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協調好普通高中與職業高中的招生工作,保證職業學校穩定的辦學規模。各地要加強對招生學校的管理,增強招生工作的規范意識。各星級普通高中應充分發揮表率作用,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
要嚴格職業學校招生資質的審查。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招生資質定期公布制度,經核查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資質的學校一律不得招生,也不得以與其他學校聯合培養的形式變相招生。各地要由政府牽頭,教育、人社、監察、物價、工商、公安等部門參與,進行聯合執法,對不具備招生條件、辦學資質存在嚴重問題的學校或培訓機構應依法取消其招生、辦學資格;對違規辦學、招生行為不規范、辦學質量不合格及發生嚴重影響穩定的學校,要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限制或停止其招生。對社會培訓機構存在的問題開展專項清理,堅決打擊非法招生、非法辦學、虛假宣傳、高額亂收費等行為,促進社會培訓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高中階段招生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組織領導,落實管理責任。要建立問責機制,嚴格執紀問責,嚴查重處招生工作中涉及黨員干部違規操作、損害群眾利益的人和事,進一步加大對各種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有效防止和糾正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對考試招生過程中不作為或亂作為、導致問題發生的,或者有錯不糾、縱容庇護的,將對當事人和有關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
本意見由鹽城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鹽城中學在各縣(市、區)招生計劃一覽表
2、主城區部分普通高中面向響水縣、濱海縣、阜寧縣招生計劃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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